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奶奶之前說了一句話~ 有讓我陷入了思考~

這一句 : 他一定是不夠愛你,所以不想跟你結婚~

現在,有朋友跟我說一句話,又讓我陷入了思考~

這一句 : 你們住這麼近怎麼這麼不常見面? 他不夠愛你喔~

想結婚 才叫做夠愛嗎?

常見面 才叫做有愛嗎?

從前的我並沒有因為談了12年的戀愛沒結婚,而覺得不夠愛~

現在的我並沒有因為男友家離我家只有15分鐘車程,卻都幾乎只有假日才見面,而覺得不夠愛~

愛是一種感覺~ 一種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的感覺~

也許正因為如此,所以旁人只能用行動來評分愛得夠不夠吧~!

 

兩個人沒有夠不夠好,只有適不適合~

愛情沒有一定的模式,只要兩個人都覺得舒服~

什麼樣的愛能滿足你的心,只有自己知道喔!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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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iona03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